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竣工******
中新网天津1月12日电 (王在御)记者12日从中交一航局获悉,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于11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得到竣工验收组专家一致认可。
据了解,中交一航局一公司参建的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包括新建15万总吨级LNG码头泊位1个,最大可靠泊26.6万立方米LNG船舶,设计年接卸能力500万吨;新建工作船码头1座,用于停靠3000吨级甲板驳和配备的工作船。项目还配套建设了护岸加固改造、港作船舶导助航设施等。2021年,该项目被交通运输部列为首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是天津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在建水工项目。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于11日完成竣工验收。 中交一航局供图此前,该项目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与2022年12月21日两批次通过交工验收,标志着公司参建的北燃LNG码头工程全部完成。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于11日完成竣工验收。 中交一航局供图据悉,该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北京市天然气储气调峰和应急安保供应能力,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和区域能源低碳化转型。(完)
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